发布时间:2019-08-09 10:14:38 点击量: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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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宿迁宇新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宿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宿迁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
地点: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规划路8号
建设单位:宿迁宇新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投资1788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62万元),在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主要从事危险废物处置,项目占地面积约100亩,绿化面积约20亩,占20%。
公示时间:2019年7月10日~2019年8月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丁志刚
联系电话:13914551129
邮箱:723461565@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